我们不断致力于提升工具类产品的服务 并创造更好的工作体验及产品使用经验
在此诚挚地邀请各位设计创新以及提供不同使用经验的产品想法 协助我们好还要更好!
设计主题
一.手工具的新概念与特别设计发想
二.自行车维修工具或周边相关设备用品(车体与轮胎除外)
参赛资格
一.大专院校之学生与老师-可以个人名义或是团队参加(团队参加不限制人数)
二.相关极有兴趣之公司行号、社会人士
三.未满20岁需附上法定代理人签名
四.参赛者得自行选择不同组别,分别参赛
重要日程
一.即日起至3月20日截止,此第一阶段连同附件(1,2,3,4)数据,并于期限内寄至指定地址(邮戳为凭)
二.4月5日:公布第一阶段入围参赛者,接着展开模型制作阶段
三.4月25日:入围参赛者模型制作与寄送截止日期
四.5月5日:公布最终得奖名单
评分标准
一.人因工程(符合人体工学)10%
二.设计表现(创新表现 , 外观设计)20%
三.创意性(原创性 , 市场性)35%
四.技术可行性(未来两年内可实现与量产)35%
注:主办单位对参赛者之作品审查后如不符合征选需求或是未达水平标准,
主办单位有权使该奖项从缺或减之
竞赛奖励
冠军:奖金5万元及奖杯一座
亚军:奖金3万元及奖杯一座
季军:奖金1万元及奖杯一座
特选奖三名:奖金5000元
注:两主题冠、亚、季军各选一名,特选奖各选三名
以上奖项皆包含税金。依中华民国税法之规定,奖项所得应纳入个人综合所得
税申缴;当次得奖价值为新台币20,000元以上(含)者,由承办单位代扣10%
竞赛所得税金(缴国税局),并于次年寄发各类所得暨扣缴凭单予得奖人;若得
奖人为非中华民国境内居住之个人或外籍人士于境内居留未满183天,则须缴纳20%之所得税
作品提交
参赛作品之规格以A3格式为限,最多3张说明稿件并于背面右下角贴上标签.
参赛作品请寄送至:台中市乌日区溪南路二段516巷150弄11号 "金统立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营销企划部”.
初选作品均不予退件,复选作品未得奖可申请退回,若有未申请之入选作品,视同放弃其所有权 , 并将交由主办单位全权处理.
作品图面不得显示参赛作者及其相关信息.
参赛样品之所有运费由参赛者自行负担 , 请用坚固包装承载 , 并加入填充物防护 , 如无完整包装箱恕不收件 , 如因包装不良或于托运中不堪移动.搬运.及容易破损毁坏.变质.变形.不耐久存 , 而无法进行审查 , 即视为弃权而取消参赛资格 , 主办单位不负赔偿责任.
注意事项
一、参赛者请先研读相关资料,并充分了解本竞赛之各项规定及要求,且
愿意完全遵守本竞赛办法之各项规定及条款要求。
二、参赛作品限以未经任何形式之公开发表、未于任何比赛中得奖,同时
未经任何形式之刊登者为限。
三、参赛作品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于得奖名单公
布后若有人检举,经评选委员会确认,得取消其参赛及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奖牌、奖状、奖品等。如造成第三者权益损失,参赛者须自行负担法律责任;造成主办单位损害者,应负民事或刑事上赔偿之责任:
1.抄袭他人作品,或冒名顶替参选者。
2.曾参与同性质竞赛且已获奖者。
3.经人检举,有抄袭、仿冒情事者。
四、得奖作品之著作财产权让与主办单位。
五、得奖者须放弃行使著作人格权,并提供原始制作文件,供主办单位得不
限时间、次数、方式使用,包括以任何形式行使重制、展览、报导、印
制、数字化、编辑、出版、印刷、研究、推广、宣传、公开展示、文宣
广告、在报章、杂志、媒体或刊物发表等相关用途、上载网络及建置于
因特网公开传输等方式。
六、报名资料之寄送及补件悉依本简章规定期限前缴交完毕,逾期视同
弃权。主办单位不另行通知,并有权不办理退回。
七、若参赛作品未达评选标准均得从缺,参赛者须尊重评选委员会决议,
不得有异议。
八、凡完成报名参加本竞赛者,即视为已充分了解竞赛规则中各项规定
及条款,且愿意完全遵守。
九、主办单位有保留活动更改及变动之权利。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承办
单位视实际需求调整及补充说明公告于活动官网,不再另行通知。